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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药学系 时间:2023-05-10 点击数:

药学系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使用水平,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更好地为药学院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实验室除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均面向各院系广大师生实施课外开放。

2.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定点制。

3.开放实验室执行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指导教师的安全责任;配备实验教辅人员,落实实验场地、开放时间及一般仪器设备使用指导。

4.各实验室在实验课表排定后,要及时公布开放时间。

二、过程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老师或学生,必须事先学习系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向实验老师提前预约,必要的需提供实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3.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实验期间必须每日进行登记。

4.系部教师或其指导的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实验期间必须在指定试验区域进行实验,所用试剂、材料需自备、自存,不得擅自到他人区域进行实验或动用他人试剂、材料。

5.系部教师或其指导的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实验期间要注意维护实验室安全,正确使用水、电、试剂、仪器设备,及时关闭门窗等。

6.系部的教师或其指导的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实验期间要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每日实验后清洁实验室后方可离开。

7.开放实验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进行开放,由实验管理员负责人开、关门锁,钥匙由实验指导老师负责人管理,不得转交实验人员或擅自配制。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时间外或长期使用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可以和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自备明锁。在此期间实验室所有安全、卫生均由进行实验的老师或学生的指导教师负责。

三、处罚办法

经批准进入实验室的老师、学生不得擅自带他人进入实验室,未经批准的老师或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凡违反该规定的老师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暂停进入开放实验室实验,并进行批评教育、院内通报。再次申请进入开放实验室实验的时间、时限由系部作出决定。

四、开放房间及时间

预约开放房间中药标本馆4C401定点开放房间:药学浸制标本4C402

时间每周一、二、三、四下午7-8节开放。

实验管理老师:田飞、霍卫红、张玉、房哲

学生管理员22中药班袁倩、袁芮莹、袁一凡。

预约电话:16639399262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

地址: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岩街商鞅路交叉口向东160米路北